雷山:民警查处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全面整治保健品消费领域存在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日,雷山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破获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三名涉嫌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高达10余万元。
今年10月初,接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线索。获悉该线索后,雷山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查,2023年5月刘某在辖区永乐镇某药店内分别销售“虫草强肾王”“强圣金戈”“老中医”“金枪不倒”等品牌性保健食品。经检验:该4种性保健食品均含有“西地那非”的成分,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通过对刘某的购货线索进行研判分析,专案组很快锁定了位于河南信阳和广西防城港的供货商蔡某挺、梁某奎。雷山公安立即循线追踪,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确定了梁某奎、蔡某挺的居住地点。经过多日蹲守,雷山公安于11月23日在广西防城港将梁某奎抓获,于12月13日在河南信阳将蔡某挺抓获。
经讯问,蔡某挺通过网上进行售卖性保健食品给梁某奎,梁某奎再次销售给刘某,整个销售保健食品金额高达10余元。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此,公安民警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对来路不明的保健品要时刻保持警惕之心,以免损害身体健康。
“西地那非”属于国家公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中明确非法添加的物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的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杨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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